发票上传说明
- 本次为提现单 CWD20260715001 开具发票,应开金额 ¥2,520.00(=提现金额);该提现单金蝶财务事前审批已通过(转「待开票」),现可上传发票
-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抬头: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;价税合计须与提现金额一致
- 开票税率在发起提现时已选定(1%/3% 税率的分成款扣减已在申请时按结算金额 5.29%/3.11% 扣除),发票金额须与提现金额完全一致
- 该结算单曾发起提现(CWD20260605003)后撤回,原发票已作废(红冲),本次须重新开具发票
- 上传发票后提现单转“待审核”,进入平台审核(发票与信息复核),审核通过后转“待付款”,由财务在金蝶发起付款;支持 JPG、PNG、PDF 格式,大小不超过 10MB
关联提现单
分成结算影响
提现金额(价税合计)
¥2,520.00
分成款扣减
¥0.00
实收金额
¥2,520.00
- 增值税专用发票 6%:不扣减分成款;1% / 3% 税率专票分别按结算金额的 5.29% / 3.11% 扣减分成款(申请提现时已扣除)
- 提现金额 = 结算金额 − 分成款扣减,发票金额须与提现金额完全一致;最终以财务/税务实际执行为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