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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推荐模式 · 新客户阶梯(比例上限)

年度累计分成基数(扣除增值税后)分成比例上限
3万元(含)以下部分 %
超过3万元至10万元(含)部分 %
超过10万元的部分 %

客户推荐模式 · 存续客户阶梯(比例上限)

年度累计分成基数(扣除增值税后)分成比例上限
3万元(含)以下部分 %
超过3万元至10万元(含)部分 %
超过10万元的部分 %

协议比例登记 · 联合共创 / 生态共建(逐户登记,结算按协议比例执行)

联合共创:比例基于双方实际贡献(技术/市场/资金)协议协商确定,无统一阶梯;生态共建:协议比例上限 80%(分成基数=实际收入(不含税)-退款-渠道分成)。超上限须主任办公会特批并留痕。

渠道商合作模式协议比例结算周期协议起止特批操作
华南数智生态有限公司 生态共建 % 按季度 2026-01-01 ~ 2028-12-31
深圳慧标科技有限公司 (已终止) 联合共创 % 按月 2026-02-01 ~ 2026-04-12(终止)

说明:客户推荐模式按上方全局阶梯逐段计算;联合共创 / 生态共建不走阶梯,结算时直接按本表登记的协议比例 × 分成基数计算。

+ 新增协议比例登记

通用规则

年度累计:分成基数自首次推荐确认之日起累计,每满一个自然年度清零
超出上限的特批分成须提请中心主任办公会审批,并在渠道商协议中登记留痕;规则调整于次月1日生效并留存修改记录。

规则修改记录

修改时间修改内容操作人
2026-07-17 09:00登记华南数智生态共建协议比例 24%(上限 80% 内)、慧标联合共创协议比例 20%(已随终止停用)管理员
2026-07-01 10:00依据〔2026〕72号《办法》初始化阶梯比例(新客 20/25/30,存续 10/15/20,生态共建上限 80%)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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